[摘要] 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,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,福州市马尾区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1、地块位置:马尾区影剧院南侧(原科技文化创业园); 2、土地用途:文化设施用地(a2)、(b1)、商务用地(b2);3、:18744.9平方米(合28.12亩)。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无
三、 本次国有拍卖出让采用增价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6日 至 2015年03月25日 到 马尾区5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8日 至 2015年03月25日 到 马尾区5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25日16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在 马限山一号六楼拍卖大厅 进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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