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摘要] 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,福州市马尾区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经马尾区人民政府批准,福州市马尾区决定以拍卖 方式出让 1(幅) 地块的国有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:
1、地块位置:马尾区影剧院南侧(原科技文化创业园); 2、土地用途:文化设施用地(a2)、(b1)、商务用地(b2);3、:18744.9平方米(合28.12亩)。
二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,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,也可以联合申请。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:
无
三、 本次国有拍卖出让采用增价,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。
四、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,见拍卖出让文件。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6日 至 2015年03月25日 到 马尾区505室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。
五、 申请人可于 2015年03月18日 至 2015年03月25日 到 马尾区505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。交纳竞买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25日16时00分 。经审核,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,具备申请条件的,我局将在 2015年03月2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。
六、 本次国有拍卖活动定于2015年03月26日10时00分 在 马限山一号六楼拍卖大厅 进行。
七、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:
其他事项:1、本地块竞得人应另行支付出让地块地下施工工程建安17000万元(该款项不含在土地出让价款中,并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向区土地发展中心付清,且所涉及的相关由竞得人负责缴纳,若未付清本出让地块地下施工工程建安造价款项17000万元,则取消竞得该地块资格)。2、本项目人防工程已签订合同并由政府出资50﹪工程款,剩余50﹪工程款由该地块竞得人出资。3、本地块地下基础工程施工至±0.0为止,经验收合格后由住建局按现状移交给本地块竞得人,地下基础工程含两部分:一是土建部分【⑴土方开挖,所有旧、工程桩破除外运;⑵地下室基础及外墙砂回填,顶板不回填;⑶基坑支护、降排水,防压带施工、支撑梁拆除等;⑷抗浮锚杆;⑸±0.00以下所有砼结构施工;⑹顶板墙插筋预留;⑺人防门框安装;⑻地下室外墙防水;⑼后浇带混凝土由于考虑到上部及抗浮锚杆要求,暂不能浇捣,待上部荷载到位后方可封闭】,二是水电部分【水电预埋、消防预埋、暖通预埋、人防预埋均随地下室主体施工预埋】。地下基础工程的维保由政府负责,具体由区住建局与竞买人签订相关协议。4、该地块竞得人须在本地块项目建筑中无偿提供2000平方米科技展示和科技教育功能的集中式建筑(地上第四层)及30个地下车位面积给马尾区政府指定单位。
八、 pg电子官方网站的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
联系地址:马限山一号五楼(马尾区)
联 系 人:林茂荣
联系电话:83685830
开户单位:福州市马尾区
开户银行:福建海峡银行马尾支行
银行帐号:100012412670010005
福州市马尾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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